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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美猴王 于 2014-12-16 09:19 编辑
临近15年门球规则的修改,近期网友们都在谈论10秒违例的问题,本人也趁个热闹。 我认为《2011门球规则》中10秒违例规则的执行,对于保证比赛的及时、顺利、快节奏、高效率的进行及制止消极懈怠、拖延时间从中获利等不良行为的发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。所以,我认为规则必须保留10秒违例,因为它鼓励进攻得高分,能够提高比赛的节奏,使其更具观赏性。
执行难的原因之一是门球人缺乏门球10秒意识。所谓10秒意识就是,一旦撞击球成功,击球员要马上去跟随他球,达到“球停人到”,或者“人到球停”的情况。然后立即捡拾他球跑步到自球处,完成闪击动作。如果能这样,即使自他球相距15米,10秒内完成闪击应该是没问题的。 怕的是有些门球人缺乏10秒意识,比如有些球友,击球后站在原地不动,自他球停稳后再不紧不慢的去捡拾他球,然后再走到自球处,完成闪击。假如从击球点到他球处10米,他球到自球10米,按照刚才的慢动作,10秒很难完成。所以我认为执行10秒的关键是门球人要有10秒意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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